第三十一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2022-06-24 21:05 党丹瑞 环球网
      “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活动作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已连续举办30届,是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为进一步扩大“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的影响力,激励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将于2022年6月至12月举办第三十一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参评要求

(一)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国业余文学作者,活动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18周岁以下(截止通知发布日期不满18周岁)的参加未成年组。各省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和签约作家不得参评。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

2.曾在“东丽杯”评选中获新人新作奖的未成年组作者,不再参评。

(二)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单篇诗歌和诗集,具体要求如下:

1.单篇诗歌应为2019年5月16日以后在中国境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作品集中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诗集应为2019年5月16日以后中国境内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单行本,套书丛书不得参评。

2.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参评作品须为申请人原创,若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评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者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利,收回已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4.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5.为迎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特别开设“喜迎二十大 谱写新华章”专题征文活动。征文要求为原创诗歌新作,字数在80行以下,围绕优秀党员的事迹、党的光辉历程、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志愿服务等主题。专题征文请发送电子版至xiyingershida@126.com,咨询电话022-58601921,联系人:张媛。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单篇作品须报送发表原件照片(jpg格式或pdf格式)。发表在期刊上须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发表页;发表在报纸上须提供报头页、发表页整版图片;发表在作品集上的单篇作品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发表页。

报送作品须能清晰显示国内刊号或准印证号、发表时间等有效信息;所有页面须整版拍摄或扫描,但务必确保能看清楚正文。

2.诗集须邮寄1本样书。还须打印一份纸质个人报名表折叠后夹在书内。诗集出版分类应是在“诗集类”,作品集不可参评。

(二)报送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接受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

1.集体报名:天津市各区文化馆(宫)、文联及相关单位,其他各省、计划单列市、自治区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每单位选送单篇作品数量不超过30篇,诗集不超过10本。报送作品应取得作者本人授权,每个作者须填写“个人报名表”,与作品电子版一起打包。

各报送单位对报送作品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报送目录表”,加盖公章。“单位报送目录表”须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与报送作品一起发送至投稿邮箱donglibei2012@126.com。邮件标题为“报送单位名称-报送作品篇数”。报送截稿日期为7月20日。

2.个人报名:作者可按要求将参评作品和“个人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投稿邮箱donglibei2012@126.com,邮件标题为个人报名-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稿日期为7月10日。邀请专家对个人报送作品进行审核。

3.诗集收件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三号东丽区文化馆 张媛收。

邮政挂号或快递均可,不接收邮政包裹,不提供邮件查询服务,报送作品一律不退件。

4.每位参评作者只可选择一种渠道参评,每人限投1篇(部)作品,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5年之内不允许参评。

5.报名登记表请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网站下载。

四、激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成人组设单篇诗歌奖和诗集奖,未成年人组设新人新作奖,单独设“喜迎二十大 谱写新华章”专题征文优秀作品奖,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励。

单篇诗歌奖评出东丽文学奖10篇,优秀作品奖70篇,诗集奖评出东丽文学奖5部,优秀作品奖20部。如因疫情影响,作品实际征集数量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等级奖项的最终数量。

新人新作奖10篇。

“喜迎二十大 谱写新华章”专题征文优秀作品奖20名。

优秀组织单位20个;个人优秀组织奖和个人组织奖70名。

本次活动将通过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和发布。

五、媒体支持

本次活动将通过《中国文化报》《天津日报》《今晚报》《今晚报(海外版)》、新华网、国家公共文化云天津频道、北方网、天津网、天津文化信息网、天津市群艺馆网站、东丽在线、东丽文化网、天津市群艺馆公众号等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六、相关说明

作品主动投稿即被默认为主办单位具有作品在相关公益活动中的使用权,具有对作品展示、出版、宣传等权利。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评选活动各项规则。如遇特殊情况,主办方将对活动安排进行调整。

活动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

第三十一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收藏 举报

延伸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