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发展报道网 > 法治 > 正文

【覆车之戒】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一人受伤

2022-09-21 15:09作者:  浏览:

2021年08月14日18时50分许,郭某驾驶晋DZ****号“一汽”牌小型轿车沿府西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美无界”门前路段停车后打开车门时,遇李某某驾驶长治D*****号“津阳光”牌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郭某驾驶机动车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郭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